机遇之海—航运零排放转型专题系列欧美政策篇:当绿色甲醇遇上欧盟新规
在已经发布的本专题系列的“综述篇”中,我们对全球航运市场的发展现状进行了简要梳理,针对甲醇和氨等航运领域主要清洁能源的技术水平、成本影响因素和港口在其中发挥的作用进行了系统性分析,特别指出不同的地区政策对于各地绿色甲醇和绿氨等典型绿色船运燃料的生产和供应规模影响较为显著。本文将解读和分析欧盟发布的“Fit for 55”政策框架和《欧盟排放交易体系(EU ETS)》、《欧盟船舶燃料管理法规(FuelEU Maritime)》两项法规,并探讨在这一政策环境下,企业有哪些可采取的策略,能够促进实现经济和减排的双重效益。 中欧贸易往来紧密。2023年中欧双边贸易总额为7830亿美元,而航运承载了超过90%的中欧货物运输量。2020年,为了应对气候变化,欧盟推出了“Fit for 55”一揽子温室气体减排计划,其中《欧盟碳排放交易体系(EU ETS)》和《欧盟船舶燃料管理法规(FuelEU Maritime)》两项政策法规将国际航运纳入减排范围,计划通过提高航运业碳成本的方式,迫使往来欧洲的国际船舶逐步向清洁燃料技术转型。航运EU ETS已于2024年1月正式实施,而FuelEU Maritime政策也计划在2025年正式生效。为应对随之而来的碳排放成本,航运企业需要从长远的角度思考应对策略,合理规划减排路线,以在不断严苛的欧盟法规和高昂的减排成本之间寻找平衡点。 在这一背景下,得益于出色的物化特性,甲醇脱颖而出成为航运脱碳的重要可选技术路线之一,以马士基和中远海运为代表的多家航运企业、新能源企业和化工企业已开始布局绿色甲醇的生产制造。目前绿色甲醇成本远高于传统燃油,且由于不同原料和技术路径所生产的甲醇在成本和排放上差别较大,它们在欧盟相关政策下的减排效果、达标程度和相应的成本节约水平也不尽相同。因此,相比直接缴纳欧盟碳成本,企业是否选择使用绿色甲醇,何时使用、使用多少才能实现成本最小化,要回答这些关键问题,需要进行系统分析。 为帮助行业企业和其他利益相关方进一步明确欧盟政策下甲醇燃料的减排和成本节约效果,落基山研究所对2030年前不同类型甲醇燃料对应欧盟政策的具体规定能够实现的减排效果进行了分析,并利用运输场景的案例计算了相应可节约成本,以期为行业决策提供参考。 欧盟新政解读 作为欧洲绿色新政的一部分,欧盟委员会(EC)分别于2021年7月14日和12月15日发布了一揽子立法与政策“Fit for 55”的第一、二部分提案。“Fit for 55”以到2030年至少减排55%为目标,为多个行业制定了明确的减排政策,其中包含十多个立法与政策提案,其中《欧盟排放交易体系(EU ETS)》与《欧盟船舶燃料管理法规(FuelEU Maritime)》将对中欧航运产生直接影响。 EU ETS以市场化手段推动企业减排,要求航运公司为自身的碳排放购买并清缴配额。2024年1月1日,EU ETS政策正式将航运纳入交易体系,所有进出欧盟和欧洲经济区(EEA)港口的5000总吨以上船舶都必须收集并报告其二氧化碳排放数据,并为其碳排放买单。具体规则上,欧盟内部港口间航段的排放按照100%的比例统计,欧盟港口与非欧盟港口之间的航段排放按照50%的比例统计。政策还规定了2024和2025年为过渡期,船舶可分别按照规定的40%和70%的比例清缴碳配额;2026年1月1日起,船舶必须按100%的比例清缴配额。目前,EU ETS中的碳价大约为60欧元/吨二氧化碳。 与此同时,FuelEU Maritime政策则旨在用强制的手段逐步提高航运业使用可再生和低碳燃料的比例。该政策将于2025年生效,主要包含以下三方面的规定: 以91.19gCO2e/MJ为基准,船舶燃料的温室气体排放强度需在2025年降低2%,并之后继续逐步降低,至2050年时降低80%;如果无法达标,则超出的部分按每多使用一吨“等价船用油”缴纳2400欧元罚金计算;若连续不达标,罚金将会逐年上升; 鼓励船舶在欧盟港口使用岸电以降低船舶碳排放强度; 从2034年开始要求船舶至少使用2%的非生物质来源的可再生燃料(即“绿色电质燃料”)。 FuelEU Maritime政策同样仅对5000总吨或以上的船舶有效,同样针对往来欧洲的外部航段提供50%的豁免。与EU ETS不同的是,FuelEU Maritime的计量范围包括了船舶燃料的全生命周期温室气体排放(即“well to wake”)。 甲醇可否帮助航运公司节约碳排放相关成本? 在上述欧盟政策的影响下,如果航运公司不采取措施进行减碳,与欧盟相关的航运成本预计将迎来大幅上涨。由于甲醇的生产方式和成本仍然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落基山研究所通过计算不同类型甲醇的成本和减碳水平,对航运公司在分别选择使用传统燃油和甲醇情况下所需要负担的成本进行了对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