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3月30日

十五五能源观察|“十五五”开篇擘画新一代绿色能源发展的新思路

2026年3月6日,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三部门发布《关于开展氢能综合应用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到2030年,城市群氢能在多元领域实现规模化应用,终端用氢平均价格降至每千克25元以下,力争在部分优势地区降至每千克15元左右;全国燃料电池汽车保有量较2025年翻一番,力争达到10万辆等具体目标。同时,三部门通过“揭榜挂帅”方式,遴选产业基础好、应用场景丰富、氢能资源保障能力强、产业链条完整的城市群率先开展综合应用试点,形成“1+N+X”氢能综合应用生态,最终实现以多场景规模化应用带动成本降低,助力氢能技术装备创新突破,推动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的目标。
这项政策的出台不仅为《氢能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21-2035年)》的持续有效落实提供了有力支撑,也进一步强化了“十五五”期间我国加速推进新型能源体系建设、积极推动多元清洁能源发展和绿色燃料推广应用的信号。作为中国实现“2030年前碳达峰”目标前的最后一个五年规划,“十五五”规划及其他相关规划正逐步将清洁能源定位为未来经济和工业增长的基础,在继续加大力度支持风电、光伏、水电、核能、储能、智能电网和零碳园区等零碳电力系统建设的同时,特别强调了绿色氢氨醇、可持续航空燃料等新一代绿色能源和燃料的重要作用和庞大的市场需求。在能源转型与“双碳”目标的引领下,“十五五”是我国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促进能源高质量发展和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关键时期。在我国未来的低碳能源体系中,氢、氨、醇和可持续航空燃料将在化工、钢铁、交通、电力等众多行业的深度减排中发挥关键作用。根据预测,到2060年,我国氢需求量将在当前3500万吨/年的基础上增长2–3倍,达到近亿吨/年,在整体能源体系中的占比达到15-20%,其中,通过可再生电力电解水制取的绿氢可以实现近零排放,占比将达到总量的70%以上。根据落基山研究所测算,这些新一代绿色能源在中国能源消费总量中的占比将达到20%,并创造约4.7万亿元人民币的投资和产值。

2060年新一代绿色能源在中国的体量潜力和市场规模

在政策、市场、行业等多个利益相关方的共同努力下,“十四五”期间,我国氢能和其他绿色能源产业已经取得了非常积极的进展。截至2025年底,我国绿氢总产能约为25万吨/年,约占全球总产能的50%,氢燃料电池汽车累计销量近4万辆,建成加氢站574座,绿色甲醇、绿氨、可持续航空燃料的产能均超过百万吨,价格稳步下降,初步构建了较为完整的产业链和基础设施体系。然而,在快速规模化发展的关键阶段,以氢能为核心的绿色能源产业正面临瓶颈期压力,应用场景仍较有限、绿氢成本高企、产业端溢价接受能力不足,以及储运和加注体系尚不完善等问题亟待破解。受当前国际局势和能源安全等因素的影响,市场对氢能等绿色能源持续投入的力度出现波动,而需求端企业的风险承受能力也面临重重考验,全球范围内以氢能为主的新一代绿色能源产业增长缓慢。与此同时,我国已成为坚定不移走绿色发展道路的引领力量,保持政策目标的一致性和稳定性、发挥市场措施的创新性和主动性,以“政策+市场”双轮驱动,成为新一代绿色能源的稳定器。三月三日,国家能源局组织召开的“绿色燃料产业发展专题座谈会”,充分明确了发展绿色能源和燃料产业作为未来能源安全解决方案的重要意义,重新构建了绿色能源产业的基石。而《关于开展氢能综合应用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试点方案”)的发布则为行业提供了更加积极的政策信号,为企业指明了应用场景和技术路线的方向,借助奖励机制为产业创造了实实在在的激励。这一系列政策的发布有利于扩大绿电和新一代绿色能源的应用,推动产业深度绿色转型和减排,并在全球层面充分展现了我国绿色能源产业发展的引领作用。

既往政策的有效延续和扩展

从政策的具体内容来看,“试点方案”不仅是前一版燃料电池城市群政策的更新和延续,也在涵盖领域和执行方法等方面进行了创新。“试点方案”分别在理念和目标的层面进行拔高,将重点放在了场景和应用上,力图通过规模化氢能在多个场景的实际应用,推动成本的持续降低,并进一步促进氢能相关技术的创新和基础设施布局的逐步完善。与此同时, “试点方案” 通过将场景从原本的氢燃料电池汽车这一个聚焦点拓展到钢铁、化工、绿色燃料等多个用氢行业,结合城市群内外部的相互配合以及产业链上下游资源的协同,形成一套“组合拳”,立足于既往氢能产业发展取得的成绩和面临的现实挑战,为进一步加速氢能产业和绿氢及其他新一代绿色能源的发展保驾护航。

“试点方案”扩大和丰富了城市群试点工作所覆盖的场景范畴,并强化了各应用场景的目标设定。文件中所提出的“1个燃料电池汽车通用场景+N个工业领域应用场景+X个创新应用场景”这一氢能综合应用生态,既容纳了燃料电池汽车、氢基化工原料替代、氢冶金等传统氢能交通和工业场景,又包含了绿色氨醇、掺氢燃烧等新型应用场景,更是将创新多元应用场景也纳入了城市群重点试点示范的范围,彰显了我国在氢能应用侧强化突破的决心和动力。在目标设定方面, “试点方案” 首次将终端用氢价格列入了发展目标当中,并提出部分优势地区降至15元/千克这一具有引领性的价格目标。同时,在绿色氨醇、氢冶金等其他应用场景中, “试点方案” 将可再生能源制氢和低碳清洁氢的实际消费量和比例设定为重要考核标准,也体现出向绿氢和清洁低碳氢领域全面转型的趋势。

激励机制的细化和创新

另一方面,“试点方案”设计了更为清晰明确的奖励额度和标准,强化以奖励激励行业完成深度技术和机制创新,以及“从1到100”规模化发展的良性循环思路。在设立奖励资金总额的基础上, “试点方案” 细化增加了不同场景在达成各项目标阈值时的奖励额度计算方式,有针对性地为氢能产业关键环节和领域提供更精准的激励和支持。同时,通过预先拨付奖励资金,确保城市群在前期工作的阶段即可获得一定比例的资金支持,有效增强地方政府和企业在实际开展项目工作过程中的信心。

具体来看,在奖励总量上,最终入选的5个城市群各可获最高16亿元人民币的奖励,覆盖技术研发、氢能生产、基础设施再到终端应用等全链条环节。根据不同类型城市群奖励标准测算,对达到一定规模的项目平均奖励额度约为2-4元/公斤氢。其中,只有燃料电池汽车和氢冶金领域包含对可再生能源制氢应用的额外奖励(约占35%-60%),对于燃料电池汽车和其他应用领域的推广还设有额外奖励。这在一定程度上可支撑已投产项目进一步规模化,并吸引更多企业进入氢能市场。

 

《关于开展氢能综合应用试点工作的通知》奖励方案核算标准

长期健康发展市场的建立

以“试点方案”作为重要补充的绿色能源和燃料政策框架,仍然以绿色能源推广应用自循环市场的建立为最终目标。一方面,通过直接奖励和传导机制的设计,增强下游企业的绿氢溢价接受能力,扩大对上游绿氢生产企业的采购支付意愿和最终市场有效需求规模,激励上游扩大生产,实现规模化降本和产业的快速发展。另一方面,逐年递减的奖励结构有利于筛选出真正将氢能和绿色能源作为产业发展机遇进行深耕的企业,以这样的奖励结构作为辅助和支撑,打造自身的优势,通过开拓创新逐步降低成本,建立稳固的行业合作机制,形成产业和市场的正反馈和正循环,从市场竞争中脱颖而出。而各城市群在试点过程中形成的商业模式和实践经验,也能通过辐射效应带动更多地区共同开创氢能产业链,实现“以多场景规模化应用带动成本降低,助力氢能技术装备创新突破,推动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的目标。

政策的有效落实离不开产业的积极参与和不断完善的配套机制。各城市群需要针对自身的特点,依据目标配套适合当地的氢能产业发展支持政策(例如价格激励、产能产量和消费量的税收抵减、研发资金投入等),从而将城市群的奖励机制有效传导到实际生产和应用氢能的企业,转化为实际的成本降低和应用需求提升。另一方面,在政策实施的同时需要配套更为完善的绿氢、清洁低碳氢和绿色氨醇的标准和认证机制,并依据标准和认证体系,结合产业需求,设计更灵活多样的绿色能源和减排权益市场交易机制(例如Book & Claim等),促进绿色氢氨醇等新一代绿色能源的规模化应用,形成“政策引导+市场运作”双轮驱动的良性发展环境。

总体而言,我国新一代绿色能源产业正迎来快速规模化的新契机。“试点方案”的出台标志着这一新发展阶段的开启,其核心特征在于以鼓励市场化、创新与合作的激励措施,即“以奖代补” ,促进地域联通,提高产业协同,推动生态闭环的形成。这印证了我国在过去十几年来新能源发展的良好经验,即以政策支持、以市场为主要驱动力的绿色发展模式。补贴只能支持新兴产业完成“从0到1”,不足以支撑“从1到10到100”的规模化,补贴是补在起步阶段,是学习“走路”的过程,奖励则是奖优、奖创新,是为了加速度、上规模。所以“协同发展”、“以奖代补”既是对多年新能源发展经验最佳的重现,也将进一步推动产业深度绿色转型和减排,在全球层面展现我国氢能产业发展的引领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