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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中国能源变革和碳减排亮点回顾

刘莎 李丹

对于全球能源变革和碳减排而言,2018年是富有挑战的一年。有报告预测,2018年全球碳排放估量增加约2%,主要归因于煤炭消费稳定增长以及石油、天然气使用量持续增加,而且几乎所有国家碳排放都有所增长。尽管如此,包括中国在内的全球各国仍努力推动碳减排,应对气候变化。2018年,中国继续推出各项政策进一步深化能源改革,推进全国碳减排。本文主要回顾了2018年中国在能源变革和碳减排重点领域的各项努力及进展亮点。

可再生能源:继续推进可再生能源消纳 可再生能源配额制即将启动

中国继续引领全球清洁能源领域的发展。2018年,中国新增风电装机20.33GW,约占美国截至2018年底风电装机总量的22% ,新增光伏装机44.38GW,几乎相当于美国预期2018年新增光伏装机量的4倍。同时,中国继续稳步推动可再生能源的消纳,减少弃风弃光。2018年,中国全国平均弃风率7.2%,同比下降4.9个百分点,弃光率3%,同比下降2.8个百分点。12月,中国国家发改委和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清洁能源消纳行动计划(2018-2020)》,明确指出2018、2019、2020年,风电方面需确保全国平均利用率分别高于 88%、90%、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弃风率分别低于12%、10%和控制在合理水平;光伏发电利用率高于 95%,弃光率低于 5% 。

此外,中国国家能源局相继发布了三版可再生能源配额制政策的征求意见稿,旨在从用户侧推动可再生能源的进一步发展,利用市场手段促进可再生能源在全国各地的消纳比例,推动电网清洁化,降低电力系统碳排放。配额制将引入更广泛的市场参与主体,包括直接向电力用户供电的电网企业、独立售电公司、拥有配电网运营权的售电公司,通过电力批发市场购电的电力用户以及拥有自备电厂的企业都要承担相应的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配额制正式实施后,将有助于缓解政府补贴压力,用市场的手段分配可再生能源配额,促进整个行业的良性发展。对于发电企业来讲,将推动其更多参与可再生能源市场化交易,有效减少弃风弃光的损失。对于企业用户来讲,将有更多机会和形式采购可再生能源,从消费侧推动可再生能源的发展,同时实现其自身的可持续发展目标。配额制一旦正式执行,配额分配至各个省份,各省将更有动力和压力来消纳更多的可再生能源电力。但是各省份具体如何实施配额制政策,还需拭目以待。可以预见,先进的省份将很快明确交易细则,届时将会有更多机会放开可再生能源消纳机制,在很大程度上帮助各省减少弃风弃光电量,推动可再生能源市场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电改:电力市场化改革稳步推进 多个试点省份推出现货市场建设方案

作为最大的碳排放部门,电力行业二氧化碳排放量约占中国全国排放总量的40%。有研究显示,在中国引入电力市场可以显著改善调度,提高电力系统运行效率,预计可以降低约8%的碳排放。2015年,中国启动新一轮电力改革。2017年,中国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发布通知明确第一批电力现货市场试点的八个地区。2018年8月,以广东起步的南方区域电力现货市场率先发布了电力市场规则,并启动模拟试运行。11月份,内蒙古发布了《蒙西电力现货市场建设试点方案(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12月份,甘肃、山西电力现货市场试运行正式启动。截至目前,其他电力现货市场试点地区尚未正式公布现货市场建设方案。为加速电力现货市场试点的推进落实,国家能源局发布通知,要求健全完善电力现货市场建设试点协调联系机制,将国家发改委与国家能源局多个司局对口联系相关试点省份,加强试点地区进展工作跟踪,要求试点省份每月报送电力现货市场建设有关进展,并于2019年6月前开展现货试点模拟试运行。从目前已经公布的电力现货市场试点建设方案来看,许多省份意识到电力市场过渡路径设计探索的重要意义,多采取了分阶段的市场建设方式,这也是未来电改领域的研究方向。

建筑:升级并完善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和体系 推出近零能耗建筑技术标准

为了贯彻落实十九大报告中“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建设美丽中国”的总体要求,2018年9月,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简称“住建部”)标准定额司发布国家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修订稿,正式公开征求意见。目前,该标准送审稿已于2018年12月1日通过审查,预计于今年正式发布实施。上一版绿色建筑评价标准是住建部于2014年公布的、在我国第一部绿色建筑评价标准(2006年发布)基础上的修订版本。2018年的新版标准重新构建了绿色建筑评价指标体系,将原来的“四节一环保”即“节地、节能、节水、节材、环保”的评价内容,扩大到更加综合全面的“安全耐久、服务便捷、健康舒适、环境宜居、资源节约、管理与创新”等方面,首次强调绿色建筑将以“高质量发展”为方向的目标。此外,新标准还将“绿色建筑”的评价标识从设计和运行两个标识限定为仅包括运行标识,要求建筑必须在投入运行之后,通过考量能耗、舒适度等实际运行数据来评价其是否可以获得“绿色建筑”标识。

绿色建筑在中国发展迅速,至2016年6月获得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的项目已经达到4314项,累积建筑面积超过5亿平方米。目前中国的绿色建筑评价都是根据《绿色建筑评价标准》评定的,主要关注建筑的设计和运行是否满足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但截止2017年年初,获得绿色建筑运行标识的建筑不足7%。2018年的新标准以结果为导向,并首次增加了对于建筑碳排放计算的分析条款。可以预见,标准实施后将有助于建筑部门对碳排放进行更加严格的控制,进一步推动建筑部门碳减排。

2017年2月住建部发布《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十三五”规划》,提出“要积极开展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建设示范,鼓励开展零能耗建筑建设试点。到2020年,建设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示范项目1000万平方米以上。” 2018年8月23日,住建部公布了国家标准《近零能耗建筑技术标准(征求意见稿)》。这是我国第一本针对“近零能耗建筑”概念而制定的技术标准,首次提出了“近零能耗建筑”的定义和控制指标,以及在规划、设计、施工、验收、运行维护等环节的技术要求,为净零能耗建筑从设计到运行的全生命周期规划提供了全面综合的技术标准和指导。初步估算,如果到2020年可完成1000万平方米以上的近零能耗建筑示范项目,每年可带来约50万吨的二氧化碳减排量,相当于一个人口约十万城市的年均碳排放量。

近零碳排放区:地方政府积极展开示范建设

2015年10月,中国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首次明确提出实施近零碳排放区示范工程。2016年10月,中国国务院印发的《“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明确提出,选择条件成熟的限制开发区域和禁止开发区域、生态功能区、工矿区、城镇等开展近零碳排放区示范工程建设,到2020年建设50个示范项目。方案推出后,2017-2018年间,地方政府积极响应并开展示范建设,如广东、陕西、海南、浙江、江西、安徽、云南、北京、合肥、宁波、海口等省市正积极推动建设,其中多个项目已提出了具体的目标及实施路径。以宁波为例,当地正在规划梅山近零碳排放示范区。该示范区占地330平方公里,为高速发展的“港口-产业-城市”综合开发区。如果在2030年建成近零碳排放示范区,该示范区将在经济高速增长4倍和人口增长3倍的同时,碳排放总量将比常规发展情景减少90万吨。这将为其他城市建设示范区提供借鉴。

工业:向深度减碳进发

工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能源消耗和碳排放的主要领域。然而,由于工业过程的复杂性以及工业部门较高的减碳成本等原因,工业一直以来被广泛认为是减碳难领域。国际上普遍认为,工业领域的深度碳减排可以通过能效提升、需求减量和脱碳技术部署这三方面的措施来实现。

2017年,中国全国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4.6%,2018年该数值预计将下降3.5%,并且这种降幅将进一步缩小,意味着中国工业部门在能效提升方面已经取得了一定进展,但要实现更进一步的提升,还需要工业企业积极探索更多的综合解决方案。在需求减量方面,2018年前9个月,中国工业部门的废钢铁消耗总量同比增加了38.9%,提前两年三个月完成了“废钢铁产业十三五规划”提出的废钢消耗量占粗钢产量比重达20%的目标;此外,《快递封装用品》系列国家标准、《废塑料回收技术规范》等4项国家标准以及《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管理暂行办法》和《国家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产品目录》等政策文件的相继出台,大大推动了新的原材料的需求减量。在深度减碳技术推广方面,中国工业部门在电气化、生物质燃料、氢能和碳捕集与封存等领域都有一些成果,特别在氢能利用领域,2018年中国氢能联盟成立,各地氢能产业园运行试点也显著增多。由于没有加氢站布局的困扰,氢在工业中的利用更为经济有效。氢气在工业中除可直接作为燃料利用外,也常作为钢铁工业中的还原剂,以及在化工行业中用于加氢处理、加氢裂化和脱硫。由于来源广、可储存、易运输等特点,氢能在能源清洁化和规模化利用方面优势明显,将成为工业领域推动碳减排极具潜力的方向。随着能效的进一步提升,能源需求继续减量以及创新低碳技术的广泛推广,工业部门将有望在未来解锁更多碳减排潜在机遇,向深度减排进发。

交通:首个省份宣布将禁售传统燃油汽车

虽然政府补贴继续下降,但得益于汽车制造企业采取举措积极应对2019年实施的“双积分”政策以及消费者环保意识增强,2018年中国燃油汽车销量首次出现下滑,新能源汽车销量首次突破100万辆,比2017年的77.7万辆增长了近30%(2017年, 中国新能源汽车销售总量在全球总销量中占比超过50%)。随着市场的稳步蓬勃发展,行业也逐渐趋于完善,各地方政府能够有效结合其他国际城市成功案例以及先进信息技术带来的大数据分析能力,积极推出配套政策,也开始思考燃油汽车禁售时间表,以支持新能源汽车市场的进一步发展。2018年4月9日,海南省省长在博鳌亚洲论坛年会上表示,海南将于2030年前实现全岛使用新能源汽车,计划是政府机关用车先行,第二步覆盖公交车、出租车、环卫车等公共事业用车,第三步覆盖到私家汽车。2018年4月14日,中国国务院发布《关于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指导意见》,明确指出在海南省加快推广新能源汽车和节能环保汽车,逐步禁止销售燃油汽车。2019年1月8日,《海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发布,指出海南省和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减少机动车船污染物排放,逐步禁止销售燃油汽车,加快充电桩、岸电设施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目前,海南是中国首个明确提出禁售燃油车的省份,势必对其他省份有很好的示范作用,预计其他省份将会陆续公布各自禁售燃油车时间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