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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之路

试点项目与示范项目在重塑电力公司商业模式中的重要作用
Mike Henchen 落基山研究所电力组项目总监

下载落基山研究所最新报告《创新之路:试点项目与示范项目在重塑电力公司商业模式中的重要作用》

随着分布式能源资源(DERs)的迅速普及以及可再生能源的大规模应用,电力公司开始逐渐尝试和开发各种新型技术、商业模式及客户服务计划。分布式能源资源开始大范围影响美国电力系统。举例来说,2016年住宅太阳能发电系统装机总量达到了创纪录的2.5吉瓦电动汽车销售总量达到15.9万辆,较2015年分别增长了19%和37%。能效项目降低了居民与企业用电量,目前全美大多数地区的电力需求都不再增长。

新技术的迅速普及给电力公司带来了新的挑战。随着能效的提升和自发电技术的应用,人们对电力的需求逐渐降低,电力公司必须在面对售电量下降的情况下考虑如何筹集必要的电网投资。第三方能源设备在电网中的大规模应用让电力公司失去了部分电网资产的控制权,这也给电力公司的运营带来了新的不确定性。如今,电力公司必须开拓新的业务模式以便更好地利用这些技术,并管理地方配电网络中能源的双向流动。为了在未来成功实现向大规模分布式能源资源系统的转型,我们需要试验新的电力系统运行方式,吸引消费者,与第三方分布式能源资源供应商开展合作以及改善电力公司自身运营模式。

落基山研究所与亚利桑那公共服务(APS)、Avista电力、爱迪生联合电气三家顶尖电力公司展开合作,探讨电力公司的创新发展,探索试点项目,并示范项目设计、运行及评估的最佳实践方法。我们采访了包括监管部门、电力公司、技术供应商、创新模式倡导者等在内的业内利益相关方,借此来收集项目工作中的各种经验和教训,总结如何改善项目的实践效果。

我们期待的最好结果是,美国电力行业能够测试各种有潜力的创新模式,以此来吸纳各种有利于用户、电力公司和环境保护的新型科技。这可以通过投入精力少、有效的跨产业学习机制高效地实现,也可以借助划定共同目标和实现利益共享,电力公司与技术供应商可以协同合作,这一过程能够得到多方共同推动。

而最坏的结果包括,电力公司和技术供应商之间陷入持续的争论,试点项目无法取得有意义的成果而失去应有价值,由于组织架构间联系不够紧密以及设计不足而降低试点项目效率,以及因无法有效利用行业内其他领域上的经验而导致计划流产,这些最终将阻碍电力产业的创新发展。

图1:试点项目与示范项目侧重点各有不同

在我们最新发布的报告《创新之路:试点项目与示范项目在重塑电力公司商业模式中的重要作用》中,基于研究美国电力公司各种示范项目现状时发现的五个基本主题,针对这些主题我们机构为电力公司、监管部门和分布式能源资源供应商提供了相应建议。

1.战略规划:制定能源系统转型战略规划并补充制定创新发展路径。电力公司必须认识到公司战略转变的必要性,并基于此根据其战略目标制定具体的创新发展路径。监管部门应围绕自身推动创新的战略重点为电力公司提供清晰稳定的监管信息。成功的分布式能源资源供应商需要了解全美各地不同电力公司的商业模式与所处的监管环境,基于此提供有针对性的有效解决方案。

2.为实现大规模推广进行设计:试点项目与示范项目的设计应当为实现技术的大规模应用尽可能多地提供学习和准备的机会。我们需要区分只能用于测试技术可行性和可推广性的试点项目以及可以同时测试商业模式效果、用户采用率和其他推广必要要素的示范项目。在可能的范围内,电力公司应该开展整合了所有这些要素的一体化示范项目。为此,监管部门应当对那些为用户使用大量分布式能源资源提供创新解决方案的电力公司提供财政支持作为新的激励机制,摒弃过去借助政府补贴提高电力公司电力收费基础费率的传统激励模式。

3.组织方式:在电力公司内部创建管理层支持与责任制、专用资源以及跨职能部门合作,从而促进创新。为克服部门各自为政和竞争优先权等问题,电力公司应在其内部建立明确的创新发展责任制,指定高层负责人专职负责创新开发并为员工分配职责范围。创新团队必须联合电力公司内部各业务单位,共同参与示范项目的设计、执行、评估和推广,从而提高项目设计水平并确保项目影响力的发挥。

4.利益相关方参与:同电力行业各利益相关方开展有效合作,共同设计并执行有借鉴意义的项目。在研发前沿示范项目的过程中,为了建立共同的目标和避免无价值的争论,电力公司、技术供应商、监管部门、用户以及创新倡导者都必须围绕新的概念展开积极合作。监管部门应鼓励多个利益相关方在传统模式外加强合作。电力公司也可以围绕解决系统和用户需求积极广泛地向供应商寻求创新的解决方案,电力公司要避免给供应商划定过多条条框框武断地对解决方案做出限制。

5.电力公司间合作:在各电力公司之间分享最佳实践案例和经验教训,加速高效创新。电力行业内可以根据相似的动机或挑战细分成不同的组别,它们可以广泛搜集和整合各电力公司信息和报告中的重要经验以及最佳实践案例,通过公开渠道互相分享经验教训,从而让整个电力产业获益。情况允许时,监管部门应当确保电力公司能够在开展试点项目的过程中借鉴和吸取其他州的经验,并要求各个电力公司对其试点项目和示范项目进行有效评估并公开分享。

搭建一个高效、清洁、有弹性且负担起的电力系统需要不断采纳领先的科技,应用新的能源系统运营方式,完成能源基础设施投资方面的巨大转变。这些都需要电力行业的革命性转变和创新发展以及电力公司商业模式的革新。经过精心设计的有借鉴意义的试点项目和示范项目能够提供创新路径,推动电力公司寻求自身商业模式的重塑。在这份报告里,落基山研究所深入探索了这些主题,并为电力公司、监管部门和技术企业提供了建议,在创新计划中开展有意义的试点项目和示范项目,为我们未来的能源系统开发新的模式。